劳动者可获经济补偿的情形(一)
山西恒驰律师事务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为您提供法律咨询,现就劳动者获经济补偿的情形作个专题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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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劳动者遇到下列情形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:
1、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
2、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
3、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
4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
5、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
6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
第二,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也可获得经济补偿。
上一篇文章:用人单位在哪些方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?
下一篇文章: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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